11月1日起,国家发布的“房产新政”开始实施,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,将享受1%的优惠契税税率。记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,我省已专门下发通知,对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相关政策进行详解。根据该通知,此次契税调整将以购房合同签订和开具购房发票孰先原则,即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和开具购房发票时间,谁在前,就以谁为准。比如购房合同是在11月1日以前签的,购房发票的开具是在11月1日后,契税也要按照以前的标准缴纳。 据省财政厅农村局副局长李高峰介绍,这次调整强调首次购买普通住房,这个界定由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。以一个三口之家为便,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8岁,男方、女方、子女,无论是谁,只要是第一次购房,一手房、二手房都可,且建筑面积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就可享受新政策优惠,新政策中所说的面积指建筑面积。此外,商铺因不是住房不在新政调整之内。 以哈尔滨为例,商品房以目前均价3300/平方米计算,90平方米的房子能够省近1500元;如果是二手房,以目前均价2950元/平方米计算,能够省1327元。我省其他市县如按1500元/平方米计算,购买90平方米的房子则省675元。 省财政厅相关人士表示,近年来我省房屋契税入增幅较大,今年1月至9月,我省房屋权属交易面积2674万平方米,征收契税9.3亿元,同比增幅22.9%。此次调整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政策,促进其交易更加活跃。对购房者来说,负担减轻了,更是实实在在的利好。
近10年我省普通住房契税标准调整
1997年10月1日至 1999年7月31日 居民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税率 3% 1999年8月1日至 2008年10月31日 按照财政和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》规定,购买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.5% 2008年11月1日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税率为1%;90平方米(不含90平方米)以上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仍按1.5%执行;非普通住房仍按3%契税税率执行
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
我省对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有着明显界定。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:(一)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(含1.0);(二)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(含140平方米);(三)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.4倍以下(含1.4倍)。 不属于普通住房的即为非普通住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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